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服务行业标准规范编制和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运管局起草制定了《青岛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服务质量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市发改委、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支持下,经过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环节,于近日正式对外发布,并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规范》体现了全方位、规范化、标准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服务质量的新要求,彰显了青岛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特色。一是《规范》体现了全方位运输服务质量要求,涵盖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服务领域的所有模块,涉及到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服务的各个环节,主要包括:经营者服务规范,服务设施要求,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规范,运输与配送规范,安全运营规范,信息服务规范,服务质量保障及评价等七大模块的服务质量规范。二是《规范》体现了规范化、标准化运输服务要求,对申请新进入市场的经营者提出了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包括车辆、停车场地、从业人员、消防设施设备、环境保护设备、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具体的标准和要求。三是《规范》更加注重人性化服务要求,提出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选用经营场地时,必须设立专用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场地应平整、结实,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等要求。
《规范》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维护全市道路货物运输市场安全形势稳定,提高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质量,净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提高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实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标准化、规范化具有深远意义和良好的推动作用。